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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
  • 发布人:新媒体中心
  • 时间:2020-03-22
  • 点击:4018
  • 来源:

工作通知


目前,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呈现出持续向好、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。请各地各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力度,指引普通公众、特定场所人员、重点人员以及职业暴露人员在不同场景下科学佩戴口罩。


1.新闻链接


《江西发文:这8种情况可不戴口罩!》

http://tt.m.jxnews.com.cn/news/97/976551.html?app=JXTTN


2.江西省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


科学戴口罩,对于新冠肺炎、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具有预防作用,既保护自己,又有益于公众健康。目前,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,为引导公众科学戴口罩,有效防控疫情,保护公众健康,特提出以下指引。


一、普通公众


(1)居家、户外,无人员聚集、通风良好。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情形:


1.个人独处(家庭、办公室、实验室、库房、开车等);


2.在室外空旷且人员稀少地区(与他人相距1米以上),或无人员聚集时的户外活动(如走路、散步、骑车等),户外锻炼等;


3.办公室人员固定,通风良好,相互间距离1米以上,人均占有面积不少于1平方米,且办公室人员无发热、干咳等症状;


4.在农田地头、森林滩涂等人员不密集的户外劳动时;


5.除行业特殊要求外,在建筑工地、野外勘探、高空作业等户外人员不密集的地方作业时;


6.居家且家庭成员无发热、咳嗽等异常症状时;


7.和健康的家人、朋友一起乘坐私家车时;


8.一岁以内的婴幼儿一般不能带口罩,容易引起窒息。


防护建议:不戴口罩。


(2)处于人员密集场所(如办公、购物、餐厅、会议室、车间等;或乘坐厢式电梯、公共交通工具等)


防护建议:

在中、低风险地区,应随身备用口罩(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),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(小于等于1米)时戴口罩。在高风险地区,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。


(3)对于咳嗽或打喷嚏等感冒症状者。


防护建议: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。


(4)对于与居家隔离、出院康复人员共同生活的人员。


防护建议:

带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


二、特定场所人员


(1)处于人员密集的医院、汽车站、火车站、地铁站、机场、超市、餐馆、公共交通工具以及社区和单位进出口等场所


防护建议:

在中、低风险地区,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。在高风险地区,工作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/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。


(2)在监狱、养老院、福利院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,以及学校的教室、工地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


防护建议:

在中、低风险地区,日常应随身备用口罩(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),在人员聚集或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(小于等于1米)时戴口罩。在高风险地区,工作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/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;其他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。


三、重点人员


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、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;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;入境人员(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)


防护建议:

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符合KN95/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。


四、职业暴露人员


(1)普通门诊、病房等医务人员;低风险地区医疗机构急诊医务人员;从事疫情防控相关的行政管理人员、警察、保安、保洁等。



防护建议:戴医用外科口罩。


(2)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患者的病房、ICU工作的人员;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;中、高风险地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医务人员;流行病学调查、实验室检测、环境消毒人员;转运确诊和疑似病例人员


防护建议:戴医用外科口罩。


五、用注意事项


(1)呼吸防护用品包括口罩和面具,佩戴前、脱除后应洗手。


(2)佩戴口罩时注意正反和上下,口罩应遮盖口鼻,调整鼻夹至贴合面部。


(3)佩戴过程中避免用手触摸口罩内外侧,应通过摘取两端线绳脱去口罩。


(4)佩戴多个口罩不能有效增加防护效果,反而增加呼吸阻力,并可能破坏密合性。


(5)各种对口罩的清洗、消毒等措施均无证据证明其有效性。


(6)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为限次使用,累计使用不超过8小时。职业暴露人员使用口罩不超过4小时,不可重复使用。


来源:江西省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